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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家校警”共護平安上學路
2024年06月26日 13:43 來源:中新網(wǎng)四川 編輯:曹惠君

  中新網(wǎng)四川新聞6月26日電 (吳平華 楊雪怡 )新修訂的《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于近日正式實施。為進一步全面提升市民的安全防護意識,25日,成都交警四分局聯(lián)合青羊區(qū)教育局、成都市泡桐樹小學西區(qū)分校在學生早上到校上學時間,利用“護學崗”開展“戴頭盔、安全行”宣傳勸導活動。

一起護航學生安全。成都交警四分局 供圖
一起護航學生安全。成都交警四分局 供圖

  “你們很棒,都戴著頭盔,獎勵1只‘交警小熊’哈,要繼續(xù)保持這個優(yōu)良習慣!薄熬伲惴判穆,我最近在網(wǎng)上看到了好多事故案例,曉得戴頭盔的重要性,出門前都是我們倆的頭盔戴好了的,也是言傳身教,娃娃現(xiàn)在也有這個安全意識!奔议L周先生說。

  看到一位騎電瓶車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只給自己戴了頭盔,沒有給娃娃戴,民警將手中的兒童頭盔送給家長,并語重心長地給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你不能光給自己戴頭盔哦,必須給娃娃也戴上,騎車和坐車的都必須佩戴頭盔,這樣才安全!薄爸x謝警官,我就是要給娃買個,平時太忙了,都沒顧上,你放心,今后我們都會佩戴頭盔!

  “請戴好安全頭盔再騎乘電動自行車哦!”民警攔下了一輛家長與孩子都未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執(zhí)勤民警耐心勸導著學生家長,講解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危害,并送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宣傳資料,提醒家長及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猛于虎”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守法安全出行,養(yǎng)成騎行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

  成都市泡桐樹小學西區(qū)分校有關負責人介紹,《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學校將非機動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了學校日常法制教育,通過主題班會、國旗下發(fā)言等方式,給學生灌輸乘坐電動自行車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提高學生風險防范意識!拔覀兺ㄟ^‘家校通’等方式,提示學生家長加強學生道路交通安全家庭教育,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路行駛,駕乘電動自行車也要佩戴好安全頭盔,上路通行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避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搭載人員佩戴安全頭盔,搭載人員應當在座位上正向騎坐。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有關研究表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guī)范使用安全帶能夠?qū)⒔煌ㄊ鹿仕劳鲲L險降低60%至70%。市面上的電瓶車頭盔種類繁多,如何挑選呢?交警四分局民警建議,首先要看是否有3C認證,如果沒有切勿選擇;其次是摩托車乘員頭盔后部標識為“黃色橢圓形圖案+字母A”,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后部標識為“天藍色菱形圖案+字母B”,A類頭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都可以使用,B類頭盔僅限電動自行車乘員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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