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記者從四川省商務廳獲悉,日前商務廳等7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四川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明確到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電動自行車新車,可按新車銷售發(fā)票含稅價格的15%予以補貼。若報廢鋰離子蓄電池舊車并購買鉛蓄電池新車,則補貼標準提高到20%,每人限補1輛新車,最高不超過500元。
近期,全國多地出臺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具體實施細則,進一步消除老舊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助力老百姓綠色安全出行,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yè)綠色發(fā)展和技術升級。
此次四川采取補貼“立減”模式,消費者可通過在銷售門店掃碼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電以舊換新信息系統(tǒng)”,進入四川省家電以舊換新小程序,點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選項,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并經(jīng)驗核補貼資格后,到參與以舊換新的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一次完成舊車交售和新車購買,付款時只需支付扣減相應補貼金額后的銷售價款,最大限度為消費者提供便利。
商務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補貼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監(jiān)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即銷售主體應銷售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合格產品,且禁止非法改裝。同時,四川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服務平臺將分析比對老舊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車架等部件接收和移交數(shù)據(jù),嚴防已回收的車輛及部件再次流入市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防范相關安全風險。目前,四川已征選確定首批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銷售主體1116戶、回收主體197家。
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區(qū)別于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等機動車。
記者 陳碧紅
(來源:川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