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8項公安交管便民新措施實施。其中,關于優(yōu)化駕駛證重新申領考試科目的新措施,相比之前變化在哪?有哪些注意事項?
新措施明確,對小型汽車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申請人重新申請原準駕車型駕駛證的,將原來需要參加全部科目考試調(diào)整為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不需要再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這也意味著,群眾今后申領駕駛證會更加便捷。
這項新措施適用于哪些情況呢?
成都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措施適用于原準駕車型包含小型汽車(C類)駕駛證因逾期三年未換證被注銷,具體包括以下四類情形。一是小型汽車駕駛證被注銷的,申請恢復原準駕車型;二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被注銷的,申請恢復小型汽車駕駛資格;三是包含C6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被注銷的,申請恢復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資格;四是包含C6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被注銷的,申請恢復C1、C6準駕車型或者C2、C6準駕車型。
在考試規(guī)則上又有哪些新變化?
記者了解到,業(yè)務成功受理后,申請人只需完成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不需要再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包含C6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被注銷的,申請恢復C1、C6準駕車型或者C2、C6準駕車型,參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值得注意的是,7月1日前已報名注銷恢復資格考試還未參加科目二考試或者科目二考試未通過的,不再需要參加科目二考試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7月1日前報名注銷恢復資格考試已通過科目二考試、未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或者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未通過的,不再需要參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識考試。記者 范芮菱
(來源:川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