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四川分社正文

首頁 > szjj > 四川在線

九項禁令!綿陽市發(fā)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規(guī)范
2021年03月02日 15:29 來源:四川在線 編輯:曹惠君
分享到:

  四川在線記者 范芮菱

  3月2日,記者從綿陽市教育和體育局獲悉,為進一步規(guī)范綿陽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禁止校外培訓機構參與中小學校入學招生,綿陽市教體局出臺《綿陽市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九項禁令”》。

  一、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或與中小學校聯(lián)合組織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考試、冬(夏)令營、研學活動。

  二、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曲解招生入學政策,炒作學校排名,將培訓成績與招生入學掛鉤。

  三、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承辦、協(xié)辦、受托舉辦或變相舉辦與招生入學掛鉤的各種“密考”、競賽、測試或排位賽等活動。

  四、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和招收尚未畢業(yè)的小學生、初中生提前參加“小升初”“初升高”銜接培訓。

  五、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收取與招生和推優(yōu)入學相關的學生自薦書、獲獎證書、考試成績、考級證明等材料,不得違規(guī)登記與招生有關的學生及家庭信息。

  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學業(yè)成績進行排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學生基本信息及學業(yè)成績等情況。

  七、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就推優(yōu)入學、升學、教育和培訓效果等向學生或家長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

  八、嚴禁校外培訓機構以招生政策分析、招生入學咨詢、學生素質測評等名義組建校外家長微信群、QQ群等網絡社交平臺,違規(guī)組織招生咨詢、講座、考試等。

  九、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為中小學校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招生宣講等提供渠道和平臺。

  對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等違規(guī)行為,綿陽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堅決予以查處,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招生直至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同時列入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納入征信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國新聞網·四川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注明"來源:本網或中國新聞網·四川新聞"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新社,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新聞網·四川新聞"。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本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聯(lián)系方式:中國新聞網·四川新聞采編部 電話:+86-28-6293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