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陳松
第10個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即將來臨,今年的主題是“守法規(guī)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在交通生活中,“守法規(guī)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也尤為重要。11月26日,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向社會集中曝光了2021年9月、10月被終生禁駕的86名駕駛人名單,其中年齡最大的66歲,年齡最小的20歲。
29人因飲酒或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5款之規(guī)定,被公安交管部門處以“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
57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且逃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之規(guī)定,被公安交管部門處以“吊銷駕駛證且終生禁駕”。
終生禁駕意味著“終生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能駕駛機動車”。這對一些人來說,不僅意味著出行不便,甚至可能失去工作的機會。
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經處罰后,被處罰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tǒng),被鎖定為終生禁駕的司機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若終生禁駕的人仍駕車上路,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的處罰。
公安交警部門提示:
不論什么時候,酒駕醉駕都是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開車。
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警,避免貽誤受害人救治,加重事故后果。公安機關對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駕駛人將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